Black Puppy's Blog

Saturday, January 07, 2006

李白与汪伦

北京青年报:李国文 2006年01月06日


李白与汪伦


【李国文说唐】

“李白乘舟将欲行,忽闻岸上踏歌声,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汪伦送我情。”李白的这首《赠汪伦》诗,因为编进了小学语文课本,在中国大地上,几乎无人不知。但是,要问一下,诗中的这位主人公,他的来龙去脉,他的履历行状,就没人说得上来了。

只有一个解释,汪伦是一个普通人。

据《李白集校注》,李白在安徽泾县作客期间,还写过《过汪氏别业二首》,据称也作《题泾川汪伦别业二章》。即使这首诗,也找不到有关汪伦的细节介绍。看来他不是官,若为官一方,县志会有记载,看来他也不是文人,若舞文弄墨,必有唱和的诗篇留存下来。

从汪伦的接待水平,可以想知这位主人,大概比较富有,而且还可以肯定,此人是一个诗歌爱好者,是崇拜李白的“粉丝”,大老远接诗人来家作客,手里没有银子,心里缺乏热情,是办不到的。那时,诗人正周游江浙吴楚,游兴正高,有这样一位既有钞票,又有积极性的读者邀请,正合诗人之意,遂前往赴会。

从李白的诗,知道汪家拥有别墅,在皖南泾川的山清水秀处,也有条件迎接李白到他家小住。两人虽然初次见面,“畴昔未识君,知君好贤才”,但一见如故,相知恨晚。因此,诗人与汪伦相当投契。而且,主人家的高规格接待,也让诗人感动。“我来感意气,搥ρ列珍羞”,看来,唐朝的“徽菜”,就相当考究了。而且 “ρ”这种动物,不知是不是如今东北林区里,也渐渐绝种的“狍子”?那时没有动物保护这一说,所以,李白肯定开怀大嚼,山珍海味,吃得尽兴了。

李白在汪氏别业小憩,吃得固然开心,喝得好像更加开心。从诗句“相过醉金罍”,“吴籥送琼杯”看,估计这位嗜酒的诗人,对汪家的酒,更情有独钟。诗题下有校者注:“白游泾县桃花潭,村人汪伦常酝美酒以待白,伦之裔孙至今宝其诗。”

汪伦善酝,他的家酿美酒,自然是上乘的佳醪,着实令好酒的诗人,迷恋陶醉。从两首诗中,“酒酣欲起舞,四座歌相催”,“酒酣益爽气,为乐不知秋”,两次同用“酒酣”一词,当是诗人手不释杯的结果,老先生喝高了,来不及推敲,才犯了诗家的重复之忌。由此也证明“李白斗酒诗百篇”的那种米酒,在长安酒肆里出售的,由漂亮的胡姬斟进他杯子里的,大概酒精度较低。如果是二锅头那样的烈性酒,一斗下肚,就该学阮步兵,作三月醉了。

但这首李白的诗,却使附丽于诗中的汪伦,与诗一齐不朽。一首好诗,能起到这样的效用,是出乎作者预料的。本是名不见经传的汪伦,本是极一般人的汪伦,从此留下来深情的万世名声。

清人袁枚的《随园诗话》,对汪伦之约,有一段记载:“唐时汪伦者,泾川豪士也,闻李白将至,修书迎之,诡云:‘先生好游乎?此地有十里桃花。先生好饮乎?此地有万家酒店。’李欣然至。乃告云:‘桃花者,潭水名也,并无桃花。万家者,店主人姓万也,并无万家酒店。’李大笑,款留数日。”

我特别欣赏“李大笑”这三个字。

因为今之李白,很难做到大师那样的豁达坦荡。当代作家笔下的贵族化,和当代作家精神的贵族化,已经相当程度背离当今最大多数老百姓的平民精神。若是碰上袁枚所说的汪伦式的这种老百姓玩笑,究竟有多大的承受力,会不会勃然大怒,会不会扭头就走,真是说不好的。

也许因为追求这种贵族化的结果,已经疏离于那些平常的,平凡的,普普通通的大多数人。因此,这些平常的,平凡的,普普通通的大多数人,不再是文学的忠实读者,也是很正常的现象。

所以,在车载斗量的当代作品中,要想读到李白这样情真意挚的,表现普通人的诗篇,恐怕是很不容易的了。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